基层社会治理是社会治理体系中最基础的环节,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。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生活,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幸福感、获得感。完善业主委员会建设是当前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实现社会共治共享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,也是衡量一个城市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。
当前,各地业主委员会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,包括: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、性质不明确,相关建设、监管制度基本处于空白;相当部分居民的业主意识和治理意识不高,对业主委员会选举及小区日常管理参与积极性较低,业主委员会组建比例不高,多数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;无业主委员会联合组织,各小区业主委员会各行其是,对少数业主恶意拖欠物业费、私搭乱建、侵害邻里权益等不当行为缺乏有力处置措施;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没有经费保障,大多为义务劳动等。
为加快完善业主委员会建设,提出以下建议:
1.加快业主委员会法治建设。积极推进相关立法修法工作,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、组织性质、治理结构、运行程序以及在新形势下参与社会治理、基层民主协商的作用。
2.加大业主委员会投入保障。探索将业主委员会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,政府财政予以适当投入,制定业主委员会的考核、奖励等政策措施,引入业主委员会有偿工作机制,稳定业主委员会队伍,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。
3.加强业主委员会指导监督。民政、住建、社区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,确保业主委员会选举、运行的公开公正透明,组织开展履职能力培训,提高业主委员会的治理能力。
来源:江西融媒体